“非法周延”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错误?

在直言三段论里,结论中的概念和前提中的概念在外延上必须是一致的。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结论中也不应周延。否则,结论是不正确的。所谓“非法周延”,指的是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在结论中被非法改为周延的概念的逻辑错误。包括“大词非法周延”和“小词非法周延”两种。例如:
      今天听报告的都是先进工作者。
      他不是今天听报告的,
      所以,他不是先进工作者。
      大词“先进工作者”在大前提里作肯定判断的宾词,只指先进工作者的一部分,是不周延的,在结论里作否定判断的宾词,指任何一个先进工作者,可见已被非法改为周延。这样,结论就跟前提没有必然的联系,是不可靠的。这是大词非法周延的例子。又如:
      所有金属都导电,
      有些固体是金属,所以,固体是导电的。
      小同“固体”在小前提里是不周延的,“有些”清楚地表明只有一部分固体具有金属的“导电”这种属性;但结论中“固体”却非法周延,所有固体都被说成是导电的,这当然不对。这是小词非法周延的例子。